诊断患有湿疹的依据有哪些,常州皮肤病研究院的专家介绍:湿疹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皮肤病,它严重危害患者的身体健康,特别是急性湿疹,它的发病速度非常快。常常在患者还未能及时做出反应的时候就给患者的身体带来很大的危害,那么出现什么痒的症状说明你患有湿疹呢?诊断患有湿疹的依据有哪些?常州皮肤病研究院的专家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领先种急性湿疹的诊断依据
1急性发病,皮损由红斑、丘疹、水疱组成。集簇成片状,因搔抓常引起糜烂、渗出、结痂和化脓等改变,边缘不清,常呈对称分布。
2急性湿疹会出现剧烈的瘙痒症状。
第二种亚急性湿疹的诊断依据
急性病变炎症减轻、渗液减少后,病程迁延,皮损以丘疹、鳞屑和结痂为主,仅有少数丘疱疹和糜烂或有轻度浸润。
第三种慢性湿疹的诊断依据
1常常在面部、耳后、肘、腘窝、小腿、外阴和肛门等部位出现,而且伴有剧痒的症状。
2可从急性湿疹反复发作而致或开始即呈慢性。
3皮损较局限,肥厚浸润显著,境界清楚,多有色素沉着。
4病程慢性,常有急性发作。
第四种传染性湿疹样皮炎的诊断依据
1在发病部位附近有原发性化脓病灶。
2皮损以化脓病灶为中心,向四周扩展,表现为红斑、水疱、脓疱、糜烂、结痂等。进展快,不对称,常沿搔抓方向成带状分布。
第五种敏感性湿疹诊断依据
1发病前,在皮肤某部常有湿疹存在。
2经7~10天后,全身突然发生多数散在丘疹,丘疱疹和小水疱,对称分布,并有同型反应。
3原发病灶好转后,全身皮损也自然减轻、消退。
4瘙痒剧烈。
专家提醒:如患者自己无法分辨,则尽快到皮肤科就诊,以免疾病给身体造成更大的危害。